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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场周监测(2020/12/21 第51周)

2020-12-21      来源:  哈尔滨中原地产

        1、宏观政策


        哈尔滨市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解决哈市因二次装修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和随意拆改建筑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日前,市住建局局组织起草了《哈尔滨市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土地出让合同,明确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


        哈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非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是指住宅交付使用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墙面、地面、门窗、灯具铺设安装完毕,所用建筑材料、部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要求,达到入住使用条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文件和土地出让(划拨)合同中,明确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手续,并将承诺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比例写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合同中。


        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项目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不予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


        全装修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明毛坯价、装修价和合同总价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交房时购房者可依照个人意愿与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验房机构对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进行质量鉴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定对住宅全装修项目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符合标准后方可交付使用,检测费用计入开发建设单位的开发建设成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对成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作出明确承诺,具体期限和保修义务按照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项目在预售时应当提供装修方案,采用菜单式装修模式,装修菜单应当包括高中低档装修方式。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就不同设计菜单方案建设相应的样板间,样板间的装修质量应当与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成品住宅保持一致,其使用的材料、部品、设备等应当符合购房合同约定,并保留至交房后六个月。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合理控制装修成本,不得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提高房价,增加购房者负担。新建工程全装修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应注明毛坯价、装修价和合同总价,并额外签订补充协议列明所用主要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施工质量标准等内容。


        公积金购全装修住宅


        房贷额或期限有优惠政策


        《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开展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的公租房项目,市财政部门可酌情加大财政资金补贴额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全装修住宅的购房者,在房屋贷款额度或期限上给予支持。金融信贷机构对住宅全装修建设项目,可酌情考虑减少项目资本金比例。主动提高配建比例、工程质量优的新建工程住宅全装修项目,在参与各级工程建筑领域的评价、评优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和评定,参建各方主体可按照相应标准在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奖励。违反规划设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及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


        我省新建和近两年改造的老小区纳入绿色社区试点


        为改善城市社区居住环境,《黑龙江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发布。依据《方案》,我省新建商品住宅小区、2019年、2020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试点,“十四五”期间纳入中央财政支持改造的老旧小区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鼓励本社区业主中从事工程建设的专业人士纳入业主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其专业指导作用,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环境绿化等工作。


        我省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热、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


        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新建政府投资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试点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社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


        黑龙江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位,优化社区停车管理。


        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


        2、城建规划


        哈尔滨市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共建四所市属医院


        12月16日上午,哈尔滨市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合作共建4所市属医院项目签约授牌仪式举行。今后,市儿童医院、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胸科医院将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开展全方位合作。


        根据协议,市校双方将合作共建4所市属医院,在医疗服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加快提升全市医疗服务层次和水平。


        近两年,哈尔滨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此次市校共建是其中又一重要成果。市委、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合作落实落地,为加强医教研协同发展探索新经验,为市校战略合作树立新标杆、作出新示范。同时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健康哈尔滨建设助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谋福祉。


        开展市校共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健康龙江的务实举措。哈尔滨医科大学切实扛起责任,与哈尔滨市4所医院加强对接、细化举措,把各项合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高校人才、科研资源优势,通过合作共建,优化提升医院的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医疗救治水平,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办让百姓满意的医院。要聚焦目标任务,大胆探索创新,建立高效会商机制,合力推进市校共建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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