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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物业费到底谁说了算?

2021-09-10      来源:  大连房产

“物业费要不要涨?”

“涨多少合理?”

到底谁说了算?


        记者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与房屋安全处了解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项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也就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共同决定。


        01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提出调整物业费申请。


        02 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在小区内发布召开调整物业费的业主大会会议公告。


        03 由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集中讨论、信息化方式。目前最常见的是书面征求意见。


        《民法典》出台后,业主共同决定此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民法典》出台前,业主共同决定此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04 符合规定比例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在小区公告。

        05 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新的物业合同或者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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