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热线:400-819-2680

6月起这笔钱拟翻倍!连发5个月

2021-03-19 12:05      来源:  中山日报

       好消息!

       8年未变的高温津贴标准或将调高了!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拟翻倍: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图片



       3月17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拟定的《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调高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4日。根据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拟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省人社厅表示,考虑到广东省2012年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目前已执行8年多,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渐不相适应,因此拟适时调整提高高温津贴标准。


图片


       据悉,现行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省人社厅指,若将高温津贴标准调整至300元/月,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增长幅度达100%。调整后按月发放的标准与上海、江苏、浙江的标准持平,全年发放的高温津贴总金额为1500元,排名全国第三,略高于上海、江苏、浙江(全年发放1200元)。


       另外,考虑到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自2012年6月1日开始执行,广东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是每年6月至10月。因此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拟于2021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

       意见提交渠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广东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在线提出意见,或书面意见函寄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劳动关系处,邮编:510030)。


       网友评论

       网友1:太棒了!终于等到你~

       网友2:超期待,坐等实施!

       网友3:哇!翻了一倍!喜大普奔


       知多D:哪些人可领高温津贴?2012年6月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什么时间发放?此前,广东省发布消息明确,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都应当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部分网友反映,有用人单位以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来代替高温津贴。这实际上是变相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欠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