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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你必须了解的地产政策(包含公积金、二手买卖税费)都在这里了!

2021-04-20 10:05      来源:  ZS楼市天机

2020年主要房地产政策汇总

01、2020年全国重点政策


2020.01

1月1日起,新修订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

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20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

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020.08

1、契税法经表决通过。

8月11日,契税法经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2020.10

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

10月,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2020.12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02、2020年中山重点政策汇总

1月 1、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网发布《关于对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进行预约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确定每月的异地贷款可申请额度,每旬分批分配额度,在中心官网公布可收件的预约编号。

      2、自2月1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正式实施实名制管理

      3、《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已正式出台。明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并明确补助申请、审核、公示和拨付流程及所需资料。


2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建筑面积奖励的通知》,符合装配式建筑要求的新建、在建的建设项目可以申请建筑面积奖励。


3月中山教体政务网发布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房产情况得分为本人或配偶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 100分,产权人为多人的,按本人和配偶合计份额的比例进行积分,多套房产(住宅)不可累计积分。


4月1、中山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其中按平均每个镇区筹集200套、全市共计5000套人才房。


     2、当前港澳人士在中山购房条件:祖籍中山,且在中山没有房产,允许购买1套;在中山创就业且无房人士,满足相应条件并提供证明,允许购买1套;持广东人才优粤卡的港澳人士,可按照相关文件购房;根据湾区城市购房优惠政策,在中山无房且有回乡证、港澳身份证的港澳人士,允许在中山购房1套。


7月市人社局联合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出台了《中山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在我市商业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同一施工单位在我市只设立一个工资保证金账户。


8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发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的通知: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含住宅及非住宅)首次缴纳款项(含定金)前须将《中山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注意事项》阅知并签名确认、从9月起购房资格审查时,须将购房人签定的《注意事项》一同提交至交易部门。


12月城市更新政策出炉,《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03、公积金政策

2020年1月1日起,中山对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进行预约,申请人需要办理贷款资格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进行贷款申请预约,申请提交后将由电脑按申请时间顺序生成预约编码。此外,公积金审批将按照每旬分配额度的机制,对可收件预约编号进行额度分配。

2020年4月17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其中: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获得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贷到240万元,两人共同申请最高可贷到480万元);第七到第八层次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上浮30%的贷款额度(最高52万元);紧缺适用人才可获得上浮20%的贷款额度(最高48万元)。

2020年4月20日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明确列出了有三项用途的相关证明需要取消: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申请住房贷款购房提取;职工合法继承人办理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手续。具体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本地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不需提交中山市住房证明,但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仍需提交缴存地及户籍地住房证明。以及在申请住房贷款购房提取时,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差额部分借款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中山市住房证明不需提交。



04、城市更新政策

2020年12月20日,中山市城市更新局发布了《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共5章31条,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中山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的总的纲领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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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二手市场:“个税下降”

目前中山二手房交易的主要税费为增值税(满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满5年免征),契税1%-3%。

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通知显示,自202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施行,住房转让(不含通过拍卖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中山住房交易全额个税征收标准由3%改为2%(核定方式),差额征收方式不变,这意味着交易的税费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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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0年中山市房贷利率变化

首套房基准利率加点40-60,即上浮约10%-15%;二套房基准利率加点60-80,即上浮约15%-20%。

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25%,首套贷款无需上浮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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