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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来源:
7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提出八项措施,包括增加深户限购条件、限制离异后购房套数、提高非普住房首付比例、更新二手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增值税免征年限提至5年等,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市住建局还表示,下一步,深圳将加快构建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6:4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让更多的市民通过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此调整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调整商品住房的购买期限。深圳家庭,单身成年人(包括离婚)必须在深圳已经定居三年,并可以在购买日期之前在深圳提供连续36个月或更长时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证明在购买商品房之前。
2.将个人住房转让的增值税免税期从2年调整为5年。
3.如果夫妻离婚,则任何一方在夫妻离婚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房,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4.细化普通住房标准,豪宅税标准调整为750万。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今年4月以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深入核查情况,及时进行回应,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宣传、发布不实言论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要求,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原则,深入研判深圳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总体来看,《通知》提出的八项措施,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优先满足刚需,有效遏制投机炒房;二是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确保精准施策;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引导市场回归理性。《通知》的出台是对深圳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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