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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降低补贴门槛 增加就业岗位

2020-07-17      来源:  厦门日报

新政含金量高 多样补贴促就业


  补助人才

  ●凡是留厦稳定就业的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岁),即可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具有博士学位或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

  补贴企业

  ●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稳定就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我市企业招工招才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

  ●凡是对见习毕业生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一个自然年度内达50%以上的用人单位,根据留用人数(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交社保),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岗奖励。

  本报讯(记者 何无痕)昨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加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布新政策。据介绍,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达到5.1万人,同比增加0.6万人。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新政策与往年相比力度更大,辐射范围也更广,可谓是“诚意”满满,“含金量”极高。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操作指南将随后推出。

  放宽办理报到证手续的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补贴的门槛降低,此前“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厦就业的话,可享受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一次性能申领2万元。新政策发布后,凡是留厦稳定就业3个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岁),即可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新政策还针对困难群体实施服务帮扶,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我市高校毕业生留厦求职创业的,由人社部门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人。

  新政策也更人性化地考虑到了疫情影响,将毕业生办理各类报到证手续的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1日。办理就业手续时,本专科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时间延迟至8月底,研究生延迟至年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将档案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力度

  此外,新政策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力度。今明两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原则上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拿出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毕业生),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开发布。

  此外,从2020年起,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的,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动员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或升学深造,扩大研究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招收博士后。

  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增设事业单位见习岗位,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从2020年起,可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由见习单位缴交。

  据介绍,各区也将分别开发3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以及35个公益性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

(来源:厦门日报 2020年7月8日 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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