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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来源:
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自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什么是房屋产权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
事实上,房屋产权年限(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不受时间束缚,但从物理形态上来讲,土地及其所附着的地上建筑物是难以分割的,故一般将土地使用年限作为判定房屋产权年限的标准。
土地使用年限与房屋产权年限有何区别?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如何续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其中,民法典草案涉及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期满可自动续期、增加规定“居住权”、在租购同权基础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以及物业领域等问题。
民法典虽明确了住宅建设用地届满后可自动续期,且较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新增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规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否缴纳费用及如何缴纳费用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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