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为:
1、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放的首套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含当日)以后发放(发放日期以贷款借据日期为准,下同)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期以上利率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2、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首套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22年10月1日以前发放的1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2.75%和5年期以上为3.25%,自2023年1月1日起分别调整为2.6%和3.1%;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即5年期以下(含5年)为3.025%和5年期以上为3.575%,保持不变。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利率不作调整。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届时自动调整利率,无需职工操作。
若按贷款80万元、贷款25年、等额本息计算,执行3.1%利率后,公积金贷款每月月供可减少63.1元,累计利息总额减少1.9万元。
中原研究院观点:
很明显,这次政策出台是支持刚性自住需求,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所以下调的是首套房的公积金利率。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现行规定执行,保持不变。
目前从购房资格和房贷利率等方面看,天津对于首套置业需求的政策倾斜已经比较到位。但相比之前商贷利率的下调,公积金利率下降,每月节省几十元,对于购房者的刺激作用相对有限。
整体来看,天津相继出台的楼市新政对于降低房贷成本、提振市场交易行情、购房者信心等有积极作用,有助于引导市场“回稳”和正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