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重磅!此前被叫停的深圳22宗土拍再次重启,定于9月28日集中出让,且规则升级,限价+限购+摇号!」
此次公开挂牌出让22宗住宅用地,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其中,光明5宗、龙岗5宗、龙华4宗、宝安4宗、前海1宗、南山1宗、坪山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
与此前相比,本次土地新规主要有几处差别:
1 、下调了上一次公告中的商品房住宅价格,在原限价基础范围下调3%-9.2%;
2、地块溢价率调整为15%,限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面积;
3、地块达到封顶后,通过公开摇号确定竞得人;
4、去马甲,同一企业最多参与3宗地块竞买;
5、规范企业购地资金来源。
1、调整竞买人资质条件和准入要求,健全市场准入机制。
本批次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与本批次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含联合竞买)。
2、优化土地竞价方式,合理限定土地溢价。
在保持挂牌起始价不变的基础上,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T403-0401宗地、龙华A916-0572宗地(2宗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直接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余用地采用“竞自持租赁住房+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最高不超过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面积的40%),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的工作要求,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渠道。
3、强化“房地联动”,进一步下调住房销售限价。
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购房预期。
4、严格落实购地资金审查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建立“先承诺后审查”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需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市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竞得人购地资金审查工作。
5、强化企业信用约束。
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企业关联性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竞买人关联性进行事先承诺,对是否参与现场摇号进行确认。审查发现竞买(得)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取消其竞买(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惩戒措施。
A407-1020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382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45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14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25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72万/㎡,本次下降了2700元/㎡。
A401-0187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5800元/平方米,可售人才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74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8800元/平方米(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72万/㎡,本次下降了1400元/㎡。A301-0583宗地配建不少于10976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61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30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42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84万/㎡,本次下降了2300元/㎡。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9073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9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7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5900元/平方米。G06301-041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3572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510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5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64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5.47万/㎡,本次下降了3700元/㎡。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5276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63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0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189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3.86万/㎡,本次下降了2300元/㎡。G10101-0329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4838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58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74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183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3.82万/㎡,本次下降了2400元/㎡。G02113-0052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8182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71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190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02万/㎡,本次下降了3100元/㎡。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5276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63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0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189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3.82万/㎡,本次下降了2700元/㎡。A811-0344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2986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78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377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396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8.5万/㎡,本次下降了6800元/㎡。A806-0394宗地配建不少于1642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705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345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362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7.52万/㎡,本次下降了4700元/㎡。A817-0614宗地配建不少于2519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698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337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354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7.57万/㎡,本次下降了5900元/㎡。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G11329-0102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6081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86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7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196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04万/㎡,本次下降了1800元/㎡。A511-0039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480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46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2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32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89万/㎡,本次下降了4300元/㎡。A602-0990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622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3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14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25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72万/㎡,本次下降了3800元/㎡。A622-0118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2381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53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26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37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82万/㎡,本次下降了2900元/㎡。A631-0115宗地配建不少于1403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2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11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22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53万/㎡,本次下降了3100元/㎡。A503-0093宗地配建不少于2055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4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1900元/平方米、最高售价不得高于230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4.89万/㎡,本次下降了4500元/㎡。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10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1.13万/㎡,本次下降了1000元/㎡。本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最高毛坯均价为 92000元/平方米。相比上一次该宗地商品房限价9.9万/㎡,本次下降了7000元/㎡。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
总的来说,坚持房住不炒,住房回归居住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