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学申请即将开启!
各位家长都准备好了吗?
近日罗湖教育局发布关于罗湖未来学校、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笋岗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公告。
深圳市罗湖未来学校、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是新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深圳市笋岗中学增设小学部变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上述两校一部将于2021年秋季正式招生。
学校位置:
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三九片区内,华润银湖蓝山西北侧(以下深圳市罗湖未来学校简称未来学校)。
未来学校小学部:
未来学校现址小学原属深圳市凤光小学招生范围,不单独划分招生地段,小学部与深圳市凤光小学设为大学区(见图1)。(地段内适龄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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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学校初中部:
未来学校现址初中原属深圳市笋岗中学招生范围,不单独划分招生地段,初中部与深圳市笋岗中学、深圳市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部设为大学区(见图2)。(地段内适龄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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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向,卧室朝南,采光好
邻近2条地铁线,出行比较方便
学校位置:
位于黄贝街道黄贝岭一路北侧,深业东岭东侧(以下深圳市罗湖区翠园实验学校简称翠园实验学校)。
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
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现址原属深圳市靖轩小学招生范围,不单独划分招生地段,小学部与深圳市靖轩小学设为大学区(靖轩小学退出莲塘-罗芳大学区)(见图3)。(地段内适龄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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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翠园九年制学校,孩子就近读书
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
分两部分:
(1)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现址原属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两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2)根据翠园实验学校的建设规模,将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即13A)划入翠园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范围(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见图4)。2021年作为过渡期,该地段(13A地段)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申请翠园实验学校或文锦中学,2022年正式划入翠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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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3个地铁口,出行方便
装修完好,入住省时省力
学校位置:
位于深圳市红岗路1008号笋岗中学南面。(深圳市笋岗中学拟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笋岗中学小学部:
深圳市笋岗中学小学部现址原属笋岗小学招生范围,不单独划分招生地段,小学招生与笋岗小学设为同一学区,加入“笋岗-桂园”大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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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方正,房屋使用率高
周边优质资源丰富,可步行上学(笋岗幼儿园/小/中学)
相信看到这里,还是有很多家长一头雾水,
福田
1.网上预报名:5月11日-5月19日
2.志愿填报:5月20日-5月22日
3.初验报名信息:5月23日-5月26日
4.材料审核及复核:5月27日-6月17日,6月18日-6月29日
5.统筹学位:6月30日-7月13日
6.公布名单:7月14日
7.新生报到:7月15日-16日
9.报名网址:
https://www.szftedu.cn/jyfw/fwxsyjz/ywjy/zsrx/
10.福田区教育局官网:
https://www.szftedu.cn/
罗湖
1.核对计生信息:5月19日前
2.网上预申请:5月19日—5月31日
3.初验申请材料:6月1日—7日
4.就读和双免资格审核与复核:6月8日-30日
5.公布名单:7月30日
6.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7.报名网址:
http://lhjjk.w.luohuedu.net/default.aspx?vid=31
8.罗湖教育局官网:
http://www.luohuedu.net
南山
1.网上申请学位:5月12日9:00—5月19日14:00
2.学校验核材料:5月26日前(含补验证)
3.报名网址:
http://www.szns.edu.cn/jyfw/zsxx/xyzs/
4.南山教育局官网:
www.szns.edu.cn/
盐田
1.网上申请学位:5月12日至5月20日
2.学校初审申请资料:5月25日至29日
3.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6月3日
4.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6月4日至6月17日
5.复核审核结果:6月22日至30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25日
7.新生注册:7月25日至28日
8.报名网址: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zdywly/xwsq/#xyxwsq
9.盐田政府在线:
http://www.yantian.gov.cn/cn/service/jypx/
龙岗
1.网上预报名:5月7日至5月16日
2.学校网上确认:5月7日至5月18日
3.资格审核:5月19日至6月16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17日至6月20日
5.查询录取结果:7月29日
6.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7月30日至8月1日
PS:公办学校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7.报名网址:
http://www.lg.gov.cn/bmzz/zs/xglj/
8.龙岗区基础教育科:
http://www.lg.gov.cn/bmzz/zs/
2.学校初审:5月30日-6月14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6月15日-7月15日
4.录取工作:7月16日-7月26日
5.公布新生名单:7月27日
6.新生注册:7月28日-30日
7.报名网址: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
8.龙华区教育局: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
宝安
1.网上报名:5月18日—5月24日
2.信息初核:5月25日—5月30日
3.部门审核:5月31日—6月21日
4.家长核对:6月22日—6月24日
5.部门复核:6月28日—7月12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7月13日-7月22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7月23日-26日
8.新生报到注册:7月31日前
9.报名网址:
http://www.baoan.gov.cn/jyj/
10.宝安区教育局:
http://www.baoan.gov.cn/jyj/
光明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1.网上预报名:5月14日9:00-5月20日17:30
2.学位申请:5月21日-25日
3.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5月26日-7月12日
4.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7月13日-14日
5.学位安排:7月下旬
6.报名网址:
http://apps.szgm.gov.cn/szgm/132100/135232/xwsq/index.html
7.光明政府在线-教育:
http://apps.szgm.gov.cn/szgm/132104/jyfw/index.html
坪山
1.网上预报名:5月15日9:00-5月22日18:00
2.学校初核:5月23日9:00-5月30日18:00
3.资格审核:5月31日-6月28日
4.公示初审结果:6月29日-7月3日
5.复核异议材料:7月4日-7月16日
6.公布录取名单:7月29日
7.新手报到注册:8月7日前
8.报名网址: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9.坪山基础教育科: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1.网上预报名:5月15日-5月22日
2.学位申请:5月25日-6月2日
3.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6月3日-6月28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29日-7月3日
5.公布录取名单和分流生源:7月30日
6.新生注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
7.报名网址:
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
8.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dpxq.gov.cn/ztzl/mszt/jypx/
9.学位申请流程:
http://www.dpxq.gov.cn/zxfw/zdlyfw/xwsq/
/ 小一报名所需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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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一)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材料详解
属于自购房的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在网上预报名时,除提交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有效购房合同外,还须提交入伙通知书,入伙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2021年8月31日前未能入伙且未实际居住的将取消其学位。
属于租房的
房屋租赁凭证要求:
适用对象: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
时间要求:须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居住信息登记要求:
适用对象: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即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
时间要求:须在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且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进行学位房锁定。
受疫情影响,截止日期延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
材料要求:
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房产所有权人身份证、房产产权证明材料
属于特殊性住房的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集资房: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自建房: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原住居民祖屋: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商务公寓: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
单位宿舍:需同时提供
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二)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儿童
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后台回复:亲属,获取办理指南)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华侨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福田英才计划人员子女、福田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予以优待)。
罗湖区
(一)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 住房证明材料详解
属于自购房的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如果是小孩父母和祖辈各占50%以上,可以申请学位。
如果是小孩父母和其他人各占50%,应向地段学校提交另一方放弃向地段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承诺书,取得申请资格。
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抵押状态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并提交抵押合同。
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属于租房的
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房屋租赁凭证》要求
适用对象: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
时间要求:在2020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签发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少应到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30日)。
居住信息登记要求
适用对象和要求:
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属于特殊性住房的(公租房、安居房)
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属于特殊住房的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
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单位职工(集体)宿舍:
1)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拥有该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2)监护人与所在单位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网格登记),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4)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初一不用出生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是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房屋证明同深户;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学位申请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 电话:82672807)
宝安区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详解
属于自购房的
提供宝安区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
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属于租房的
须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未依法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1年秋季入学的,因疫情影响,推迟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属于祖屋、安居房、人才房、租户保障性住房
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
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祖屋的入住时间不能早于儿童父母的出生时间)。
模板下载(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content/post_7001666.html
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的时限要求:2021年秋季入学的,因疫情影响,推迟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属于特殊住房的
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或集体宿舍等特殊类住房必须是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才能申请学位。
时间要求: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
2021年秋季入学的,因疫情影响,推迟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材料要求: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提供街道出具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集体宿舍证明落款日期要在2021年3月~5月间办理,不用提前)
(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商住或住宅类房屋租赁材料;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入住时间不得早于入职时间)。
★模板下载(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
http://www.baoan.gov.cn/jyj/zwgk/jcjyk/rxbm/content/post_7001666.html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2.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以下简称“深府规〔2018〕3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宝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提供: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②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③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④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
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照 “深府规〔2018〕3号”的有关规定提前准备入学材料,要特别留意居住证是否具有使用功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正常缴交、时限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等事项。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同宝安区深户住房证明材料详解
④计划生育信息:同宝安区深户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同宝安区深户住房证明材料详解
④计划生育信息;同深户籍一样。
(2)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同深户籍;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同深户籍;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南山区
1.深圳户籍儿童
(1)全家居民户口簿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住房证明详解
属于自购房的
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
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当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属于租房的
《房屋租赁凭证》要求
2021年南山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出证日期推迟至“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为2021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居住信息登记要求
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学位锁定。
时间要求:
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可使用学区内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作为申请该学区学校的依据。
材料相关要求:
对登记时长要求:
截至2021年4月30日,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12个月以上,即须在2020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
对租房合同的要求:
能够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对房租支付凭证的要求:
截至2021年4月30日,能够提供连续12个月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始于2020年4月30日(含)之前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等。
属于特殊住房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
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报名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港澳籍: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住房材料同深户;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台湾籍: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同深户;
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
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③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本指南要求自主完成报名操作。
龙岗区
深圳户籍: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非深户籍:
1、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4、港澳户籍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龙岗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前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龙华区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三)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四)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光明区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身份材料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材料(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供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需办理了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1)自有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
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
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
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0年的7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1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3)其他产权房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4)居住信息登记
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2020年7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 号)文件,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须核验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记录(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参保证明,2020年4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三)适龄儿童为台湾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家庭计划生育信息。
大鹏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2021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仅申请初一的需要提供)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社保参单(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2021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仅申请初一的需要提供)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需按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
5.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
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盐田区
深圳户籍:
1、《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办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17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8-2020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之后年份,在外小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外小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划归为海涛小学第一志愿生源。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时间需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非深户籍: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20年5月1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需提供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居住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等)证明材料。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房屋租赁信息》已过期的还应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外小”)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外小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交2019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9月及之后过期而无法续签的,可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9年3个月、2020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20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11日。
(4)非自有产权房的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4)”点。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20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2020年秋季学位申请,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2020年2-4月间社保停缴的,2020年5月及之后正常缴纳的可视为合格。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家长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会发生变化,以上信息可能有变动,不作交易依据,请销售现场实际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