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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来源:
南宁再无新建“三产房”
南宁三产暴雷现象有望得到根治
近期,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则上不再安排实物留用地。
以前,留用地安置是采用实物留地的方式,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划拨等方式给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建设住宅和产业用房。
由于缺少具体监管细则,不少开发商(KFS)赚钱(钱用符号表示),打着“安置房”、“合作建房”的名义对外销售“三产房”。
但实际上,“三产房”并无产权,而学区等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
近期出台的《办法》明确规定,安置留用地指标可选择折算货币、置换物业两种方式之一兑现,这样一来,“三产房”将逐渐退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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