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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落户申请进入倒计时 8月1日全面废止

2018-07-23 09:14 来源:扬子晚报

紧急通知

南京购房落户政策还有9天

8月1日起,购房落户将全面废止

2017年2月1日,南京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执行,与此同时《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废止。

简言之,积分落户实行,购房入户废止。不过,考虑到购买新房需要等待拿房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等证件,而目前市场上新房基本以预售为主,因此给予了18个月的过渡期,截止2018年8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

今天已经是7月23日,这也就意味着:距离南京购房落户将全面废止还剩下10天时间!

   但是,这并不代表,在7月31日之前拿到房的就可以办理购房落户。规定明确,这两种情况可购房落户:

   1、购买新房落户: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备案且满60㎡的,可以在2018年7月31日前,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2、购买二手房落户: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二手房房交易备案且满60㎡的,可以在2017年7月31日前,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购房入户,办理流程↓↓↓

  1)准迁证办理。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原籍下户。办理地点:户口原籍公安局,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废止“购房入户”后,在南京还可以选择“积分落户”、“人才落户”两大落户方式!

   关于积分落户

  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① 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② 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③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④ 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⑤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积分落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

 关于人才落户

  今年3月1日,南京人才落户出现重大变化:40岁以下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南京,先落户后就业;研究生落户南京不受年龄限制。

 这三类人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①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
② 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③ 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注:35岁以下专科还是需要交纳两年社保才可以落户,应届高校生可以直接落户。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① 入户申请书;
②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③ 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目前,南京可以办理人才落户的窗口具体分布主要有: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