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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公积金 能再提吗

2017-04-20 16:47 来源:南京晨报

  问:职工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职工再次购房时能否提取?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主要社会功能是支持职工刚性住房消费,这种制度定位决定,住房公积金不支持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职工有下列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夫妻双方购房提取均未满两次的,其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夫妻一方未满两次的,可申请提取未满两次一方的住房公积金。
 
  问: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以及房屋装修为什么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消费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基金,主要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以及房屋装修不属于基本住房消费,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