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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惠州新一批预征地公告出炉!涉及多个地方

2021-11-04      来源:  文章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日,惠州新一批预征公告来了

涉及惠城区、仲恺高新区

惠东县以及博罗县



01东平北路东段及东平一街南段道路工程项目土地预征收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桥东街道东平村,面积约10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惠城区东平北路东段及东平一街南段道路工程项目用地建设。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02水口上马寮SML-02-06地块土地预征收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蓬陵村,面积约6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水口上马寮SML-02-06地块项目用地建设。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03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沥林镇罗村片区高速公路出口东侧建设项目预征收土地

根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拟依法征收仲恺高新区沥林镇约 299.8528 亩土地,作为罗村片区高速公路出口东侧建设项目用地。

▶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罗村片区博深高速公路出口东侧,具体权属以实际调查核实为准,面积约为 299.8528 亩(具体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21〕27 号)执行,房屋补偿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 590 号)执行。

04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琥珀村项目预征收土地

  根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拟依法征收仲恺高新区潼湖镇琥珀村约 1.2727 公顷集体土地,作为琥珀村项目建设用地。
       ▶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琥珀村,具体权属以实际调查核实为准,面积约为 1.2727 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参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 号)执行,房屋补偿参照《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房屋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 590 号)执行。

05惠东县人民政府预征收土地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东县巽寮度假区赤砂村河背和华竹坑村民小组地段,属惠东县平海镇赤砂村河背和华竹坑经济合作社所有的集体土地,面积为79.49亩(详见《征地红线图》),具体以实际征地补偿范围为准。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发展旅游配套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06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惠东段)项目预征收土地



07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预征收土地


 ▶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博罗县石湾镇规划西区地段,属博罗县石湾镇湖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中岗村大李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岗村叶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滘吓村董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滘吓村冯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滘吓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鸾岗村陈屋股份经济合作社、鸾岗村龙山股份经济合作社、鸾岗村卢屋股份经济合作社、鸾岗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的集体土地,面积为42.7639公顷(见《征地红线图》),具体以实际征地补偿范围为准。
       ▶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石龙集装箱办理站配套道路(石湾镇环城路)工程项目建设。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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