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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场周监测(2021/1/11 第2周)

2021-01-18      来源:  哈尔滨中原地产

        1、宏观政策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完成投资17.3亿元


        融合深圳、哈尔滨两市体制机制、科技创新、高端产业的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正迈入发展新阶段。据市发改委统计:截至2020年12月末,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累计完成投资17.3亿元,注册企业127家,已签约企业24家,已成为全国对口合作的标杆和深哈合作的标志性工程。


        政府引导

        打造全生命周期产业链


        2019年5月,深哈两市政府正式签署协议合作共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成为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两市间对口合作的第一个产业园区。


        园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核心启动区1.53平方公里,首个启动项目科创总部22万平方米。由两市政府共同投资39.2亿元,共同组建合资公司,按照市场化方式,创新产业园区服务体制和运作模式,打造从创新创业、科创总部到智能制造的全生命周期产业链,促进产业协同发展、集群发展,让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成为营商环境优良、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体系完善、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高效的低碳智慧园区。


        同年9月1日,科创总部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11月末,深圳(哈尔滨)产业园综合展览中心正式开馆运行,项目一期Ⅱ标段正式封顶。


        带土移植

        深圳“飞地”哈尔滨“特区”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建设的目标就是吸收借鉴深圳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功经验,通过“带土移植”深圳团队、深圳体制机制、深圳政策体系、深圳理念、深圳作风和深圳精神,打造深圳的“飞地”、哈尔滨的“特区”。


        目前,在园区已成功试行深圳招投标评定分离、新型产业用地(M0)等11项政策办法。同时,对标深圳负面清单做法,逐步建立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服务体系。园区与哈尔滨新区共建定制化的“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推进“秒批”和企业办事不出园区,为企业发展提供全要素服务保障,让企业在园区如同到了深圳“特区”,享有同样的创业生态和政策环境。


        精心规划

        建设标准世界一流


        对标世界一流园区,聘请国际国内一流团队,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完成了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市政交通、产业招商等全流程综合规划的编制。


        在园区1.53平方公里核心启动区内,构建了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同时,还规划了23公里长的海绵城市滨水岸线,48公里长的绿道,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北方水城。在此基础上,园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致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在26平方公里范围内打造产城服务核心轴,划定了全生命周期的产业发展用地。采取弹性规划,在1.53平方公里核心启动区建设深哈新兴产业生态园,重点发展企业总部和研发办公等。


        同时,我市积极为园区争取国家东北振兴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科创产业研发孵化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专项(国家级新区方向)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流程

        审批服务创造“深哈速度”


        目前,《关于支持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工作已经启动。我市通过审批流程优化,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实现深哈公司1天完成公司注册,36天取得施工许可证,11天项目动工建设,63天展览馆封顶,101天地下室结构封顶,创造了“深哈速度”。


        今年3月12日,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第Ⅱ标段正式破土动工,打破了我市大项目在4月中下旬开工的惯例,为我市突破自然低温施工限制、优化施工方法提供了新经验、新借鉴。目前,园区已签约企业有华为鲲鹏、深圳敢为、中科49所、哈船卫星、深圳石墨烯创新中心等,储备重点客户众达硅光、天宇、海克斯康、安世亚太、京东、正泰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即交即用”


        为切实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探索多途径、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及管理模式。通过鼓励业主主动交存、利用公共收益补充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和引导城镇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工作,并实行“即交即用”模式。我省将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维修资金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发挥维修资金作用。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公开招投标选择专户受托银行


        依据《通知》,我省严禁将维修资金本金及相关增值收益用于相关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费用,及挪作征收补偿、城市建设等费用。


        融合物业管理与维修资金监管,提升系统使用监管效能和统计分析功能,使业主账户与银行账户业务管理联动协同,实现维修资金的实时动态管理、实时查询,并同相关业务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时掌握项目开发建设、交易、物业管理等相关信息。


        各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竞争性选择专户受托银行。可采取受托多家银行存储方式,形成竞争机制,提高维修资金收益率。要建立健全对受托银行的定期考核机制,促进受托银行拓展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资金收益率和服务质量。


        各地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机构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侵占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强力追还。对于政府挪用、占用的要及时归还。在检查、审计过程中如发现维修单位、第三方监督机构、专户受托银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存在恶意串通、相互勾结、虚报冒领维修资金等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严惩。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开发单位代收维修资金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扩大银行网点、设置交房现场交存服务柜台、开设资金线上自助交存功能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归集业务流程,实现资金归集“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便捷购房人交存服务。


        各地要积极探索实行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给予支持政策,由建设单位按照预售房屋面积一次性交齐维修资金。也可探索实行业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时,与购房款同时交存。严格禁止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


        对于无维修资金或余额不足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交、续筹工作开展。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由业主大会制订续筹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续筹方式。具体为:参照维修资金首期归集标准,一次性足额续筹;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将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方式。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要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街道(乡镇)社区组织业主确定续筹方案,开展续筹工作。


        对于业主应履行续筹义务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业主及时续交。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要通过受托银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书面通知定向督促业主续交。可通过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时,督促业主续交。对于督促后拒不续交的业主,各地可建立追诉机制,通过纠纷调解、法院诉讼等方式,督促业主履行续筹义务。


        使用可细化至小区楼栋单元


        《通知》要求,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电子投票等形式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表决。资金使用范围可细化至住宅小区楼栋、单元。


        简化应急使用流程。在应急维修使用过程中,要进一步简化提交资料,减少中间环节,尽快拨付维修款项开展维修抢险工作。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损害状况十分严重急需维修的情形,要制定“先维修后支取、边维修边支取”的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保障群众利益。


        建立维修计划制度。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根据住宅小区使用年限,建立维修计划制度。针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半年、年度修缮计划,定期对住宅小区进行维修养护,保障群众居住安全性、舒适性。


        探索保险保障机制。探索依法合规征得业主表决同意后,用维修资金购买住宅维修商业保险服务。通过市场化手段遴选保险机构后,由其提供针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定制险种服务。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时,依照合同约定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组织维修或支付维修费用。


        2、城建规划


        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整体竣工通车,区域整体通行能力提升一倍


        1月8日,长江路互通工程通车,标志着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整体竣工通车,城市东部区域一大堵点将得到有效破解。


        东二环是哈市东部地区重要的交通主干道,每日交通高峰时长超过8小时,高峰每小时车流量超过6000辆,已经成为哈市主城区交通最大堵点。尤其是南直路—东直路—先锋路路段,因其与长江路、黄河路、珠江路、先锋路等多条道路相交,沿线分布有7个大型灯控交叉口,且居民区、学校密集,区域交通互为干扰,导致通行效率低下。


        为了破解二环局部区域堵点,哈市实施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建设,解决沿线交通流量平面交叉造成的拥堵情况。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位于南直路,起点为东直路,终点为公滨路,连通道外、南岗、香坊三个行政区,全长6.8公里。桥梁部分先锋路以北双向4车道,先锋路以南双向6车道,沿线共设13座匝桥,可连接主桥及定向出入城。此前,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主桥全线贯通,工程整体除长江路互通工程4个匝桥未开通外,其余9个匝桥已全部开通。


        8日通车的长江路互通工程是东二环高架体系完善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路互通工程除南直路主线横跨长江路外,还包括4条匝道:NE匝道由南直路北侧通往长江路东侧出城方向,EN匝道由长江路东侧通往南直路北侧进入道外区。


        ES匝道由长江路东侧通往南直路南侧进入香坊区,SE匝道由南直路南侧通往长江路东侧出城方向。

        今后,过境车辆在高架桥上快速通过,区域周边车辆在地面通行,互不干扰,实现过境交通的有效分流,区域整体通行能力提升一倍,车辆通行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大大节省行车时间,将有效促进哈市东部地区尤其是香坊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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