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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出台新政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最高220万生活津贴

2021-06-17 14:12      来源:  海西房产网


      2021年5月28日,福州高新区官网发布“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福州高新区关于引进省直名校教育人才援教政策》《福州高新区关于引进市直名校教育人才援教政策》的通知”.。

  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福州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福州高新区关于引进省直名校教育人才援教政策》《福州高新区关于引进市直名校教育人才援教政策》印发给南屿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区各职能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福州高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注重引进和培育“名校长”“名教师”和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福州高新区制定《福州高新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

  本细则所指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为新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和本区培育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新引进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青年教育人才条件如下:

  一、.名校长:中学现任中学一级达标校、省级示范学校校长3年及以上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5年及以上,小学现任当地实验小学或示范校校长3年以上,曾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名校长或优秀校长,且为名教师。要求教育管理能力强,任职期间所任学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地市级及以上先进单位称号。

  二.名教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人选、省杰出人民教师、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福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等。要求教育教学能力强,任职期间所任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同类学科教学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包含以下3种类型)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近五年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工程院校、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3.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本科生需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据悉,在新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方面,将给予生活津贴与住房丰厚待遇。其中生活津贴最高可达220万元。

  1、新引进的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人选、省杰出人民教师、省中小学名校长,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前五年给予22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下同)。服务满五年后再给予11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发放,第二年度发放上一年度生活津贴,下同)。

  2、新引进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含省级教学名师),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前五年给予130万元生活津贴。服务满五年后再给予65万元生活津贴。

  3、新引进的省“十三五”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福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给予65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等额发放。

  4.新引进的省级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服务期为15年,引进后给予50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等额发放。

  5.新引进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工程院校、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务期为15年,引进后给予40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等额发放。

  新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在服务期内,根据《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二期管理使用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均可以享受租金“333”优惠政策租住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