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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平台虚假房源“引流”,行业惯例?

2021-09-17      来源:  大连房产


租房平台虚假房源众多!

“行业惯例”何时休?


业内人士:

发布虚假房源主要目的是“引流”


        之前一直是和朋友合租,最近想独自租房,可近半个月的时间,我在租房平台上看上了好几个性价比不错的房源,却总是租不到,一打电话过去就被告知‘租出去了’,然后推荐给我其他更贵的房子……


        日前,大学毕业一年多的小王向记者反映,他 怀疑这些低价房源原本就是虚假的。连日来,记者对此调查发现,各租房平台上的此种房源并不罕见,俨然已是 “行业惯例”


 暗   访 


虚假房源横行,

有中介竟直言是“惯例”


        连日来,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对58同城等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暗访调查,发现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的情形十分普遍。日前,记者先是以“西安路”为目标区域搜索出租房房源,在搜索结果靠前的位置,一个“面积为30平方米,价格每月1250元”的公寓房源吸引了记者的目光,且图片显示该房装修精美。


        记者随即致电该房源的中介,一位王姓经纪人接听了电话:“你说的这个房子,今天刚租出去了。有别的类型的行吗?”对方询问了记者的预算,之后推荐了联合路附近一处“不到20平方米,每月1700元”的公寓房源。记者随后强调希望能找到与上述西安路公寓房源条件类似的房子,他回答:“有,但是更贵,得2000元左右。”记者表示惊讶,该经纪人略思索了一下后说:“实话和你说吧,干这一行的在平台上挂的没有不是虚价的……”


        相形之下,有的中介更为直白。记者以看中平台上兴工街附近“面积为56平方米,价格每月2000元”一房源为由,拨通了某中介公司一位霍姓经纪人的电话,对方直接说:“是这样的,网站(平台)上的都是广告帖,图片价格啥的都不是真实的。”他说,类似装修、面积的房子,实际价格差不多要接近3000元。


        暗访中,上述情形十分常见,而且在记者根据平台发布的某房源信息致电中介并得知该房已被租出去后,时隔两日再次登录平台,发现这个“已租出去的房源”仍在继续“寻租”中。


        此外记者发现,还有一种“亦真亦假”的情形也较为普遍。如重要信息的“隐藏”——当记者就兴工街附近一房源信息致电后,中介经纪人表示房源信息没问题,但要求“房租支付方式不是常见的‘季付’,必须整年房租要一次性支付”,而这个信息在房源帖子里只字未提;如具体信息不真实——当记者询问甘井子区华西小区一房源时,虽然价格等信息没问题,但发布信息中标注“具备”的宽带、空调,中介却说实际上“没有”。


 业   内   人   士 


发布虚假房源实为“引流”


        连日来,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10名近年来有租房经历的市民,其中,有6人告诉记者自己曾遇到过上述某种类似情况。“前年我租房的时候,最开始看上的三四个,都是一问就‘刚刚租出去了’。最后经中介推荐我租到的房子与那些条件差不多,但贵了300元左右。”市民蒋先生告诉记者。而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记者看到,讲述自己遭遇虚假房源,以及吐槽“网上虚假房源太多”“假房源这事儿该整整了”的网友为数不少。


        “其实这是近年来行业里常见的‘套路’。”我市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介经纪人发布虚假房源,目的就是通过较低的价格或整洁漂亮的房屋图片吸引有租房需求的客户来电,在成功接洽后以‘已租出去’等借口再推荐其他房源。”她介绍说,对于租房中介来说,成交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的来电来访量,发布虚假房源的核心目的就是将客户资源“引流”到自己手中。在租房淡季,这种手段就更为常见了。


        综合我市几位法律界人士意见,记者了解到,中介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


         其一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解的宣传;


         其二是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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