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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再推新举措 开发商延期交楼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9-05-16 09:16      来源:  东莞阳光网

  

  今后,东莞开发商存在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工、延期交楼等不稳定因素及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能妥善解决的,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自今年3月起全市推行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鼓励企业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联盟后,5月15日傍晚,市住建局正式发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实行A、B、C 三级差异化管理模式,以促进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让市民买房更有保障。

  信用差异化管理,开发商加入“诚信联盟”可享“扶优”政策

  《通知》的最大亮点,是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加强与行业协会合作,依托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平台(以下简称“诚信联盟”),建立基于承诺制和企业信用的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体系,并完善相关扶优罚劣措施。“扶优”政策主要体现在对加入“诚信联盟”的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强化差异化管理,简化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在保障预售商品房顺利完工交付的提前下尽量盘活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通知》明确,将鼓励开发企业加入“诚信联盟”,实行信用差异化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资料,支持和服务诚信守法的房地产企业发展,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莞经营规模、履约守信等情况,对其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实行A、B、C 三级差异化管理模式;其中自愿加入“诚信联盟”(使用认购书范本)、承诺诚信守法经营的A、B级开发企业可享受相关“扶优”政策。同时新办法中C级企业相当于原办法中B级的监管模式,并无减损该部分开发企业按原办法享有的权益。另外新办法中还保留了原办法中随着工程验收进度的推进,预留工程建设保证金额度将进一步降低的做法,并作了适当优化。正常经营的A、B、C级企业均可享受这方面的简化审批措施。

  加强监管,延期交楼等三种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通知》要求,明确相关各方职责,加强“扶优罚劣”监管。一方面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与信息互通,发挥行业协会的协同治理作用,强化开发企业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第二明确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对辖区预售商品房项目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重点核查预售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工、延期交楼等不稳定因素及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并提请市住建局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调整监管等级。第三是针对A、B级监管企业,共列举了11种违法违规失信经营行为的情形,开发企业一旦发生所列举的违法违规失信经营行为的,将失去享受相关“扶优”政策待遇,被列入C级实行重点监管;C级监管的开发企业存在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工、延期交楼等不稳定因素及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能妥善解决的,也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差异化管理的总体政策导向,一是优化简化行政部门审批,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二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与履行责任义务相匹配,引导企业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加强市、镇两级住建部门联动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协同治理作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销售经营行为。

  50多家房企旗下233个楼盘加入“诚信联盟”

    据市房协反馈,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0多家品牌房企携旗下233个楼盘加入了“诚信联盟”。市住建局介绍,这些已加入“诚信联盟”的开发企业,均可享受《通知》所列的“扶优”政策。作为推广认购书范本和支持“诚信联盟”发展的主要配套政策,新的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措施将有助激励更多的开发企业自愿加入“诚信联盟”,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建立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行业多方共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需要提醒各开发企业注意的是:从即日起首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时,需按新政策要求同步申请核定预售款监管等级;尚未解除预售款监管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需于2019年5月31日前按新政策要求重新核定预售款监管等级,逾期未重新核定预售款监管等级的,将暂按C级监管审批预售款使用申请。从2019年6月1日起,开发企业一律按其核定(或重新核定)的监管等级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