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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室内环境评价通则》正式发布

2020-09-29      来源:  中房网

    近日,中国标准化协会正式发布长租公寓行业《长租公寓室内环境评价通则》团体标准(标准编号:T/CAS 407-2020,下称《评价通则》)。该通则严格限定长租公寓室内环境评价的对象、指标、流程、等级,并且明确要求参与室内环境评价的长租公寓企业均需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

    据了解,《评价通则》于2019年9月正式启动,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建设报社、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专业机构,以及相关头部企业历时8个月共同编制、修订,经审查后最终发布。

    严格限定评价指标,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长租行业关乎民生。与传统租住模式不同的是,其特有的高品质服务和产品,已成为越来越多年轻消费者的首要选择。近年来,随着行业发展程度不断上升,消费者对租住健康的关切程度日益提高。制定符合要求的指标体系,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品质租住,推动行业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

    此次发布的《评价通则》,正是为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和绿色居住环境而设计。通过对行业头部企业的实践经验梳理及数据指标分析,其覆盖范围全面适用于长租公寓(不含原房主自行装修的房屋)中,所提供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配置的软体家具或木质家具以及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同时,对指标体系提出限制要求,并对指标值进行分级。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家表示,《评价通则》在充分考虑更环保、更健康的技术发展趋势下,将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室内空气质量3项;二级指标包括:耐水腻子等16项;三级指标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TVOC)等(根据所采用的地板材料实际情况,三级指标有57项和58项两个选择)。

    而在评价流程和内容方面,评价机构将首先严格验证参评的长租公寓在上述范围是否达到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如不达标则无法参评。同时,明确要求评价机构在采集长租公寓室内环境中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的指标监测值时,可采用现场检测或采信6个月内具有CMA资质认定或CNAS实验室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值。此外,明确要求可采用“简便取样仪器”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参考现行国标GB/T 18204.2-2014的方式方法。

    业内专家表示,《评价通则》严格的指标门槛和严谨的评价逻辑,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市场,对长租行业标准化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推动产品质量迈上更高台阶的同时,不仅让消费者有据可依,也让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有了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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