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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本周商品住宅成交量价保持上涨

2017-11-07 13:46 来源:中原监测批售、备案数据

1、本周全国及地方动态——

发改委、住建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披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此次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部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细则 将细化审查地方低价供地

10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称《实施细则》)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严审地方政府低价供地、补贴等行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
据悉,10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6章、共26条,分别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细化。
上述人士在答记者问环节表示,《实施细则》细化了审查标准的主要思路。一是进一步明确标准内涵,如明确了“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退出条件”的内涵,“不合理”指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退出条件;“歧视性”指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准入退出条件。
二是进一步列举表现形式,如《实施细则》还提到了“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具体形式。包括设置专门针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的专营、专卖、审批、许可。
此外,其中也列举了“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具体形式,包括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以优惠价格、零地价或者以划拨、作价出资方式向特定经营者供应土地;在环保标准、排污权限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对特定经营者减免、缓征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住房公积金等。
另悉,为了更好地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审查,《实施细则》明确了咨询和争议协调解决机制。

报道称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发文 严禁违规“首付贷”

10月27日,据财新报道称,近期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发文,要求严禁违规“首付贷”,坚决打击房地产中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贷公司的违规行为,并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质性惩罚措施。
财新报道称,三部委于9月末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等要求,并加大了实质性的惩处力度。
对于互金企业和小贷公司,此次三部委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须加大重点监测,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互金公司和小贷机构,分别列入重点对象进行整治、或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并将其违规行为录入征信系统。

2、本周楼市数据——

本周成交继续上涨,新增供应8.1万平。

本周大连市商品住宅新增供应8.1万平;成交面积上涨至20.68万平,环比上涨9.03%,供小于需求。



本周大连市商品住宅均价12641元/平。

本周大连市商品住宅均价12255元/平,成交均价环比上涨3.15%



年度数据累计:
截至10月29日,2017年大连市商品住宅累计供应296.98万平,对比去年同期减少27.87%;累计成交591.93万平,对比去年上涨10.62%;累计消化库存294.95万平,年度新增供应与成交比为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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