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400—810—0388

老胡看市第11期疫情特刊【2020.03.08-2020.03.14】

2020-03-17 09:40 来源:湖南中原战略研究中心

【老胡看市】
1、据湖南中原数据平台显示,2020年3月第2周一手住宅成交904套、11.51万方,环比分别上涨23%、22%,较2019年周均水平仍下跌38%。
2、中原长沙新房指数显示,来访指数继续环比上涨75%,低位缓慢回升。
3、政策面,央行降准进一步释放流动性,长沙、湘潭跟进出台楼市相关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减缓缴纳相关税费、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等层面,另有涉及需求端放松的政策再次被叫停,严守“房住不炒”底线。
4、市场面,除了公开开盘的2个项目,上周还有4个项目因疫情影响蓄客不足,直接平推,整体认购表现平平;同时部分营销动作频繁的高性价比项目,近期来访认购表现亦优于疫情前期;叠加受疫情影响的工期跟不上问题,部分项目推售节点延期,短期供给回升缓慢,市场整体处于弱补充性复苏阶段,远没到报复性反弹的状态,营销动作还需跟进。

政策动态
           央行:3月16日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长沙住建局等联合发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长缴纳期限
      为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项目建设,有效促进经济平稳发展,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就调整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有关事项联合发文,延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期限,建设项目在报建环节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纳。据了解,根据现行的长沙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住宅类和办公用房(含配套实施用房)一级地征收标准为20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位下同),二级地为168,三级地为137,四级地为115,五级地为92,六级地为69。商业类征收标准略高,一级地到六级地分别为275,230,183,153,122,92。

      根据通知,建设项目在报建环节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经建设单位申请 , 主管部门同意之后 ,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缴纳 , 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自申请核费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

       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期房预售的 , 市级住建部门在办理预售许可之前 , 应当审查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情况。除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承诺 , 在承诺期限内及时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各级住建部门在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提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缴纳。

       对于在承诺期限内未及时缴清费用的建设项目 , 各级住建部门、财政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差异化监管 , 在质量安全监督过程中依法对项目采取执法停工等措施。对于经催缴仍未及时缴清费用的建设项目 , 将采取适当的信用惩戒措施 , 进行曝光并纳入行业征信管理 , 暂停项目后续手续办理。

       湘江新区、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缴参照本通知执行。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 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措施。
 

           湘潭出台九大措施全力支持房地产市场

        3月13日,为有效降低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九大方面全力支持房地产市场。

      主要内容:《若干措施》聚焦积极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减少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等内容,出台缓交报建费用、强化税收支持、顺延履约时限、加强金融服务、简化公积金手续、优化预售管理、容缺办理审批、支持物管防疫、稳定市场预期等九条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对房地产市场造成的影响,促进行业稳定发展。具体包括:可延期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资本金,延期期限为解除疫情防控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履约的,可合理顺延施工合同工期和交房期限;对于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合理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流动性,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调整按揭楼盘准入制为备案制,按揭楼盘在取得“五证一图”后,即可先行申请备案;对资信等级优良的开发企业,可适当调整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标准,但最低形象进度不低于正负零;       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可容缺受理规划、建设等申请审批服务事项;对已缴纳物业维修资金的住宅项目,从其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按每户不超过20元标准提取资金用于支付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疫情防疫防控工作经费;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持房价稳定,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有效期限: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6个月,文中已明确实施期限的按条款执行。
           
陕西宝鸡再现政策“一日游”:"鼓励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文件被撤回
陕西省宝鸡市房地产政策再现“一日游”。 

      3月12日9时57分,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鸡市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共计15条,其中第12条明确,各银行要积极争取降低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提高至50万。   

不过,该文件发布未满12个小时就被撤下。目前,官网上已不再显示该政策。  

      宝鸡并非第一个政策“一日游”的城市。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曾发文宣布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提出"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0%"。不过驻马店市遭省政府约谈后撤回文件并称按原政策执行。广州市的“解禁类住宅”政策也在此前现“一日游”。在经历撤回、修改之后,广州市政府印发的“48条”新政于3月4日晚22时18分重新被挂在政府官网上。但是内容已不再提及“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土地市场

           本周六区一县无土地供应、成交。

新房交易

       内五区商品住宅成交

据湖南中原数据平台显示:

 

2020年3月第2周:一手住宅成交904套,成交面积11.51万方,环比分别上涨23%、22%
 

成交排行

       内五区商品住宅供应

据湖南中原数据平台显示:

 

2020年3月第2周:本周内五区新增商品住宅供应1025套13.03万方,环比分别下跌51%、45%
 

供应明细

     3月第二周内五区8个项目拿证,物业类型丰富,岳麓区5项目拿证占比最大,其中金茂建发泊悦为纯新项目。

 

开盘监控







 

 


热点排行榜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