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部:2018至2020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住建部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全国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219万套,占全年600万套目标任务的36%,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要确保今年新开工项目进度不慢于去年。
2018年到2020年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目前仍然有几千万群众居住在棚户区当中,这些棚户区住房十分简陋,环境差、设施不齐全、安全隐患多,居民改造意愿十分强烈。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要早谋划、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
2)4月环京楼市调控效果初显 新建商品房价格涨幅回落
4月份环京楼市调控效果初显。京津冀地区部分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回落,天津价格环比下降。其中,4月份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3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天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下降0.1%。
同比价格方面,4月份北京、天津、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7.4%、18.1%和18.0%,涨幅分别比上月回落3.2个、3.4个和1.0个百分点,基本延续今年年初以来持续回落态势。
3)南京楼市再出新规 公寓层高超3.6米要另算面积
南京市政府26日公布了《南京市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管理办法》,明确住宅公寓层高超过3.6米要另算面积。这一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住宅建筑、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的层高超过3.6米,办公建筑和研发建筑层高超过4.2米,普通商业(门面房)建筑层高超过4.8米的,计算地上建筑面积时,每超出2.2米,则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1倍计算,不足2.2米的,该层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0.5倍计算。
在建筑主体结构范围内的围合空间,层高在2.2米以下的空间,应按照建筑主体结构围合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飘窗、阳台、檐廊、挑廊、空调室外机搁板、幕墙及其他建筑外部构件不符合《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大型商业、文化、娱乐等大空间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因造型和工艺设计需要,超层高超尺寸的,建筑面积应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方案为准。